第5章 人生第一次逃课(第1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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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我第一次喝红酒,后来才知道,这玩意儿叫干红。缺乏品味细胞的我,实在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这种涩涩的东西。既没有啤酒的干爽,也没有白酒的刺激。
我一杯酒下肚,马艳辉和柳静珊都只是抿了一口,然后看着我痴痴的笑。经过她们的解释,我才明白,原来红酒的喝法里,不包括“感情深,一口闷”。
红酒配烧烤,这种怪异的搭配,我当时根本没有感觉到意外,因为我也不知道红酒到底配什么。以至于我后来,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一直认为喝红酒的绝配就是烧烤。
记忆中,柳静珊给我倒上了第二杯红酒,至于喝没喝,我一点印象都没有。在我睡过去之前的那一刻,我的思维还挣扎着回忆了一下我自己的酒量。难道这干红的酒精含量比二锅头还高?
实在太困了,顾不得我身上还穿着马艳辉的紫色睡裤,就直接趴在了本就不大的餐桌上。
这一觉睡得特别踏实,很快就进入了梦乡。真的是进入了梦乡,只不过我不争气的梦到了雪晨。梦很清晰,似乎又很遥远,我和雪晨在梦里完成了从男孩儿到男人的蜕变过程。
这个过程,我内心里是期待的,疯狂的期待,但现实中是抗拒的。很可惜,这是在梦里,我无法抗拒。我喜欢这种感觉,但我“讨厌”眼前这个人。
有些遗憾,又有些庆幸。遗憾的是,这个梦的时间并不长,庆幸的是,这仅仅是个梦。醒来的时候,睁开眼睛,才现,眼前的情景非常陌生。透过拼命试图点亮这个黑夜的一盏台灯,我能朦胧的看到这个卧室的大概摆设。
简单的挪动一下,我能感觉到身边的确有一个人,此时正透过昏弱的灯光看着我。
“我了个去,马艳辉?”微微转头,迎着那道看我的目光看去,我瞬间从床上跳了起来。
这个坐着就能跳起来的动作,时至今日,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完成的。的确,人在恐慌的时候,往往会爆出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潜力。
只不过,我刚跳起来,又乖乖的坐了回去。马艳辉柔和的目光中,似乎还带着微笑,而我这个时候才现,喝酒时穿的那条紫色女款睡裤正凄凉的被抛弃在了地上。
我在大学宿舍里,都没有这样一级睡眠过,现在居然在一个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的马艳辉面前这样,实在有些脸上挂不住。
“嘘……小点声。”马艳辉始终用被子裹着自己,只露着一张充满了满足和笑意的脸。我刚把被子的另一端抢占到到手,把自己用同款方式裹起来,她就伸出一只手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个“噤声”的动作。
“什么情况?”我还在回味刚刚的梦境,为了缓解尴尬,只能抢先问道。
“嘻嘻嘻,邱天举,从今天开始,你就是我马艳辉的男人了。嘻嘻嘻。”马艳辉嘻嘻一笑,我当时由于紧张,根本没想到其他。她说的是,我是他的男人,而不是说,她是我的女人。
我就是再傻,再感情小白,对于眼前生的事情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。原来刚刚的梦是真的,只不过,我在梦里见到的女人,是我一直惦念不忘的雪晨,现实中,却是我从来没有想过,交集也不是很多的马艳辉。
“你得哄哄我啊,刚才你一直叫着雪晨的名字,让我心里很不爽的。”就在我自以为是的分析着刚刚生了什么的时候,马艳辉的脸色一沉,露出了一副“小女人”撒娇的样子。
“几点了?”我被她“撒娇”的样子拉回了现实,第一反应是想要回到学校宿舍。“我得回宿舍了。”
面对我要提上裤子不认人,转身就要走的想法,马艳辉动都没动,脸上的笑容更盛,让给我有些琢磨不透。“邱天举,现在已经凌晨一点了,而且,你确定穿着一身“真皮”紧身衣从这出去?”
“我?我衣服呢?是不是在洗手间?应该干了吧?”不用看,我也知道自己现在的装束走在大街上,不怎么合适,紧张的三连问出口,已经暴露了我紧张至极的情绪。
“行了,你现在可是我的男人。我告诉你,柳静珊就住在隔壁,你这样子出去,让她看见了怎么办?”
马艳辉说着,伸手直接把我拉了过去……。此处省略不了多少字。
我听说过一个词儿,叫半推半就。一直以为这个词儿是女性专属,最起码也是个“女士优先”。直到今日,我才知道,我亲自打破了这个规律。
若干年后的今天,我还能记得我是哪一天变成的男人,得益于那一天是清明节,而不是因为那一天是马艳辉的生日。
第二天早上我就有一种被骗的感觉。半夜的时候,马艳辉以柳静珊在隔壁为由,不让我出现在客厅去找衣服,可早上天刚亮,柳静珊居然出现在了马艳辉的卧室。
我有些手足无措,反倒是柳静珊大大方方的承认,她不小心把我丢在客厅里的衣服全都扔进了洗衣机。即便现在开始洗,甩干以后再晾晒一番,起码的两三个小时的时间。
人生的第一次逃课就这样产生了,虽然逃课在大学校园里司空见惯,尤其是江华大学这种刚刚成立,不怎么入流的大学里。可一个班级的班长,和一个学生会主席同时失踪,估计也不多见。
柳静珊通知完我这个“抱歉”的消息之后,就化身“乖乖”好学生,去学校报到了,留下了极尽温柔的马艳辉,继续和我探讨有氧运动的精彩人生。
临近中午,我才现,柳静珊只是通报了我衣服被洗的消息,并没有做后续的动作。也就是说,哪怕我在床上一直饿着肚子等到再一次夜幕降临,也没有任何衣服穿。
好在马艳辉比较善解人意,不但去帮我洗了衣服,还直接出去帮我从上到下,从里到外买了两套衣服。
那一刻,我分不清自己是有女朋友了呢?还是被包养了呢?唯一确定的是,一杯红酒为媒,我成了男人,成了马艳辉的男人。突然,我现自己居然不再“恨”雪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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